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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发布

2025-06-11 16:12:04 来源:安徽财经网   编辑:王旭东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记者 王旭东)6 月 10 日上午,蚌埠市召开《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锦标、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况素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如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葛多举出席发布会,介绍《条例》相关情况并宣布 《条例》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上,蚌埠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锦标介绍,《条例》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责任,细化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公安、城管等)、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分工。要求建立市级智慧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便利信息发布、业主活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数据采集与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葛多举介绍,在物业管理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行使处罚权。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移交的需行政处罚的行为,以及小区内的违法建设、毁绿占绿等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将积极履责查处。

记者注意到,《条例》中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或者在开启门禁、乘用电梯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不得强制或者变相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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