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衔接,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太和县李兴司法所“四做到”强化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衔接工作。
做到精准摸排。在社区矫正期满前一个月,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再犯罪的可能性进行综合性评估,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走访谈话,了解其近期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工作情况以及今后的打算。针对排查出存在生活困难或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全力做好就业指导和困难帮扶工作,帮助其能够顺利融入社会。
做到无缝衔接。在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好解矫手续后,告知其安置帮教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并通知所在村委会,与村党总支书记签订帮教责任书。及时成立帮教小组、制定帮教措施、建立帮教卷宗,录入帮教系统,均做到一人一档。同时,通报派出所对其进行共同监管,切实做到无缝衔接,严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做到落实双列管。对于明确要到外地工作、生活的安置帮教对象,严格落实人户分离的“双列管”工作,及时寄送双列管委托帮教函,建立双列管工作台账,掌握了解其生活动态,共同做好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做到安置帮教对象“外出有人管、困难有人帮”,通过有温度地安置帮教,切实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
做到跟踪帮教。对在册的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帮教,定期通过面对面谈话、走访其近亲属、与本人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掌握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对存在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安置帮教对象,加强监管和教育,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在谈话沟通的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帮助安置帮教对象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争做“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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