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吴佳慧 王丽娜 曹开发)“我妹妹生病期间,我辞去工作整整照顾了她一年,所以她立遗嘱将一些财产留给我。现在她孩子却要求继承这些财产,我要求按照妹妹的遗嘱分配财产。”
“法官,我母亲名下的财产,我们姐弟几个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我们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继承财产,不应该按照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给我舅舅、阿姨他们。”
这是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在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时的场景,双方当事人各说各理、互不让步。
周某与冯某婚内育有二女一子,二人于2015年离婚,双方就名下财产已分割完毕。周某于2024年1月病逝,立下遗嘱将其名下的一部分房产分别赠与其父母及兄弟姐妹等,剩余部分的财产由其兄弟姐妹代为监管,监管期间不允许变卖分割财产,直至其儿子35周岁为止,监管期间所有利益由监管人自行决定,任何人不得干涉,待监管期限届满后,被监管的财产交由周某三个子女平均分配。然周某的三个子女并不认同上述遗嘱中的财产分配方式,并于2024年3月一纸诉状将其外公外婆、两位舅舅及两位阿姨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协助查明周某生前遗产范围,敦促其外公外婆等6人返还周某生前交接的物品、财产等,并在此基础上判决遗产继承及各继承人遗产份额。
承办法官受案后,迅速进行阅卷,并分别联系原被告细致了解各方的诉求,发现三名原告就财产的分配问题内部存在一定分歧,遂多次通过电话及当面沟通,快速促成三名原告达成一致诉求。经过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同时基于四次庭审中当事人多番举证质证的基础上,承办法官梳理出该案的矛盾焦点为:被告方要求房产按照周某遗嘱继承,唯一松口的部分是代为监管的财产可按照法定继承;然原告方却坚持房产只接受分配给外公外婆一套,其余均按照法律规定由其姐弟三人继承。鉴于原被告本为亲属关系,如今却为了遗产继承僵持不下,且周某名下财产涉及现金、房产、金银首饰等多种类别,直接进行判决可能会引起当事人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认为入情入理入法的调解或许才能从根本上解纷止争。为了让当事人明晰周某遗产内容,承办法官制定了详尽的财产清单,并从法理、亲情等方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在彼此体谅、互相退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名下金银首饰等当庭分配完毕,周某父母及兄弟姐妹各分得一处房产,其余财产全部由其三个子女继承,各方当事人对该分配方案均表示较为满意。
“清官难断家务事”,继承纠纷作为常见的一类家事案件,其背后往往有复杂的社会关系,并与家庭成员的生活经历密切相关。承办法官表示,审理继承纠纷,审的是遗产,理的是家事。不能只讲法条,要想彻底解决矛盾,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以“如我在诉”的理念与当事人沟通,才能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实现纠纷的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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