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官方网站
全国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
www.ahcaijing.com
您的位置: 首页 > 地市 > 合肥 > 正文

醉驾被查抽血时逃跑 驾驶人被判拘役

2024-12-09 14:25:19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田双   

庭审现场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记者 唐朝)醉酒驾车被民警查获,驾驶人竟在提取血液样本前逃跑,以为这样就能逃避法律追究。实际上,依据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照样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9月22日22时许,被告人程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由某酒店开往家中。23日凌晨0时许,程某又驾驶该车由家中前往酒店寻找手机,寻回手机后又驾车返回家中。在返回路上,程某驾车撞入路边商铺,造成车辆前部以及商铺卷帘门、商铺内物品严重损坏的交通事故。

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程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其进行酒精含量呼气式检测结果为11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遂依法将程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抽血前程某在医院检验科趁机脱逃后,被民警抓获归案。

被告人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交通事故受害方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80毫克/100毫升以上,在提取血液样本前脱逃,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被告人程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对其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在提取血液样本前脱逃或者找人顶替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警方提醒,酒后驾车成本高,因小失大不可取,民警检查要配合,侥幸心理要不得。逃避、阻碍或暴力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不但会从重处罚,还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袭警罪等其他犯罪。

凡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于市场星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或者掌中安徽”,违者本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热线电话:0551-62620110
举报电话:0551-64376913
举报邮箱:3598612204@qq.com
分享到:

安徽财经网手机版

市场星报公众微信

市场星报微博

掌中安徽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