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记者 胡昊) 因为暂时没交物业费,就拦住大门不给业主车辆进小区,这种情况以后在滁州市将被明确禁止。2024年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滁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采取中断、限时限量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改换门禁、设置道闸限制业主及其车辆进出小区、限制使用电梯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记者从近日滁州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滁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并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滁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社区物业管理是城市治理中的民生实事,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群众的具体举措。”滁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宝全在发布会上表示,《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推动破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难题、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滁州市现有住宅小区1016个,物业服务企业400家,从业人员2.3万人,管理建筑面积1.1亿平方米。近年来,物业管理领域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已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滁州市在立法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围绕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定法规,为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共五章四十一条,对管理体制、业主组织、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等进行了规定。”在《条例》起草、修改、审议过程中,滁州市注重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累计收集到各方面意见建议9800多条,其中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被《条例(草案)》合理吸收,夯实了民意基础,做到问计于民。
“更重要的是注重解决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陈宝全表示,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奔着解决问题去,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比如,针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问题,《条例》细化了紧急应用的8种情形,简化了使用流程,提高了使用效率。再比如,针对实践中发生的物业企业通过限制业主车辆通行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问题,《条例》均明确予以禁止。这样规定,既符合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定性,也保障了业主权利,积极回应了群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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