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萧县大屯镇推进基层治理创新,践行“枫桥经验”,坚持把“不回避”原则、“不激化”要求、“不厌烦”作风、“不上交”底线贯穿综治工作始终。
坚持“不回避”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回避、不拖延。坚持首问负责制,加强初信初访办理,提高一次性化解率;落实“不激化”要求,就是要将邻里、婚恋、山林土地等一般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对于复杂矛盾纠纷,积极整合综治、公安、司法、民政等各方力量,综合采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专业性调解等联调措施,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对重点积案难案、重大群体性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实行“一案一策”,推动问题有效化解。土地是农村之基,是农民立命之本,在农村社会中,土地纠纷是常出现的纠纷类型,其特点为数量多,原因多,牵扯广。调解好土地纠纷,直接关系基层社会的稳定。比如张楼村一起土地纠纷,两家村民因土地界限问题闹了很大的矛盾。在得知情况后,矛盾调解中心立即联系张楼村的村干部了解情况。经了解,这两家人土地相连,土地边界模糊,一方多占了部分土地,另一方察觉到不对后,要求归还,言辞激烈,导致矛盾产生。症结找到之后,矛盾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联合五老乡贤、长辈,多次找双方做工作,解心结,以亲情乡情化解矛盾,最终打动双方,均同意重新测量土地并重归于好。
发扬“不厌烦”作风。对群众诉求首先作“有理推定”,多从群众的立场出发,认真倾听群众诉求,体谅群众难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守牢“不上交”底线。坚持底线思维,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土山村有一条乡村小道,未在规划范围内一直没有修葺。下雨天容易积水,导致村民出行不便。村民到镇上反映情况,矛盾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随即到村里展开调查,先是安抚村民,讲清楚政策原因,然后与村里进行沟通,研究解决方案。最终,村里出部分材料,发动村民一起将路垫平,解决“水泥路”问题。
做好群众矛盾调解工作任重道远,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站位,全力促进矛盾纠纷事项事心双解,才能不断推进基层社会长治久安。(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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