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您的位置: 首页 > 地市 > 合肥 > 正文

这种“潮玩”碰不得! 合肥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水果味电子烟案

2023-03-21 10:19:28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田双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记者 徐越蔷)“今天草莓味,明天苹果味,后天橘子味。”“第一次接触电子烟,嘴巴甜甜的,觉得很有意思。”近年来,电子烟成为不少年轻人眼中的“潮玩”。事实上,这种“调味”类的电子烟早已经被明令禁止销售。然而,在利润的驱使下,仍有人铤而走险。近日,合肥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水果味电子烟案,摧毁了1个非法经营电子烟网络,抓获涉案嫌疑人31人,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今年1月,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某店铺存在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的行为,并通过网络发布信息进行售卖。庐阳分局实地探访了市区10余处电子烟体验馆,全力开展摸排,一个由“上家”郑某连非法生产电子烟,“下家”李某金代理销售的犯罪链条逐渐浮出水面。

2月6日,15个抓捕小组分赴深圳、东莞、泉州等地,对李某金、郑某连等人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抓获团伙成员31人,扣押涉案资金242万元,查获非法电子烟及奶茶杯、可乐罐等新型电子烟共10万余支。

经审讯,郑某连、李某金等人对明知国家禁止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的规定,依旧铤而走险,非法生产该类电子烟,并分销至全国各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销售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随后,在电子烟市场上,披上“奶茶杯”“可乐罐”等马甲的调味电子烟开始“变装”出现。此类电子烟多为“三无”产品,包装极具隐蔽性、欺骗性、诱导性。

警方提醒,如果您的身边有人在贩卖、吸食此类电子烟或是有发现类似信息出现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上,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凡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于市场星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或者掌中安徽”,违者本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分享到:

安徽财经网手机版

市场星报公众微信

市场星报微博

掌中安徽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