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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出台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新政

2023-10-30 19:09:01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江亚萍   

安徽财经网讯: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近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芜湖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介绍,“商转公”即已办理商业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将商业贷款余额全部或部分转换成由公积金中心对其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办法》,“商转公”贷款借款申请人为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且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并同意将该住房作“商转公”贷款抵押物。

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按照可申请时间至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婚姻状况承诺书等;近30天内的个人信用报告;商业贷款所购住房的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贷证明书》。

根据《办法》,共有两种“商转公”贷款方式可由申请人自选。其中,“先还后贷”为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并经审查批准后,申请人自行结清原商业贷款、解除原贷款抵押,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资金至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以贷还贷”为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并经审查批准,商业银行配合办理抵押落实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商业银行指定还款账户,冲还原商业贷款。

《办法》规定,“商转公”贷款额度计算,将按照《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不超过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且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借款本金。 “商转公”贷款期限按照《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观定执行。“商转公”贷款利率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此外,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办法》规定,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5%(含)并持续3个月,可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当个贷率高于90%(含)时,可采取相应调控措施,暂停或控制“商转公”贷款业务规模。

(记者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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