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4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通知,省政府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各厅厅长、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组成,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
全省性会议提倡采用线上形式
《规则》明确,省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实行计划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减少数量,控制规模和时间,合理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减少陪会。
省政府各部门召开全省性会议和举行重要活动,主办部门应提前10个工作日正式向省政府报送请示,由省政府办公厅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核,并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
省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未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不得请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出席。全省性会议提倡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形式,一般不越级召开,凡召开到市以下的须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严格控制和规范举办各种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节会及各类论坛等。
精简文件简报,积极推广电子公文
《规则》提出,省政府及各部门要精简文件简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实行计划管理,加强发文统筹,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属部门职权范围内事务、应由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的,不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凡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再制发文件。从严控制配套类、分工类发文,上级文件没有明确要求制发配套文件的,一般不制发配套文件,确需制发的配套文件,应当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不得简单照抄照搬。省政府各部门不得以贯彻落实、督查考核等名义擅自要求市、县(市、区)制发配套文件。分工方案原则上应与文件合并印发,不单独发文。每个部门原则上只向省政府报送1种简报。提高文件质量,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压缩文件篇幅。
省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机关信息化应用和保障,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加快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 (记者 张贤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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