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风险筛查,发布省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今年3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3月15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工作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据了解,针对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问题,我省坚持系统治理,在《工作方案》中明确了6个方面18项重点工作,包括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强化新污染物源头管控,强化新污染物排放过程控制,深化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末端治理,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等。
今年,结合《工作方案》的发布实施,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将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形成新污染物治理多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开展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为后续筛查、风险评估、分类治理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提供依据。此外,还将在重点地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
什么是新污染物?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的危害性风险,但由于现有的管理措施不足或尚未被纳入环境管理中的四大类污染物,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如部分杀虫剂)、内分泌干扰物(如部分农药)、抗生素和微塑料。(记者 徐越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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