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见习记者 章沁园)近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价格监测局获悉,《安徽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办法》全文共24条,对价格监测预警的实施主体、基本原则、内容方式、工作程序、各级职责和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主要采取常规监测、应急监测、专项调查等方式对居民消费商品和服务、工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产品、畜禽养殖和特色农产品、房地产、劳动力、其他商品和服务等6大类价格进行监测。
《办法》强调,要制定价格应急监测预案,当出现价格异常波动、争购抢购某类商品等4种情形时,及时启动应急监测,必要时可进行预警。建立价格形势分析会商机制,开展价格信息服务,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主动向社会公众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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