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砥砺奋进,十年栉风沐雨。党的十八大以来,宣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始终牢记保护好宣城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重大要求,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过去的10年,是宣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十年。10年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程度之深、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执法监督尺度之严、环境改善效果之好前所未有,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这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搭建的10年
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主任的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各项议事制度和47个成员单位、116项环境保护职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积极发挥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领和议事协调作用,完善生态文明考核、生态补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系列生态文明制度,具有宣城特色的生态环保制度体系正在形成。出台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成员单位生态环保责任,协商、监督、落实机制日益完善。围绕“生态立市”目标,实施了包保责任制度,形成了全域环境监督网络,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
这是生态文明各项指标明显改善的10年
2021年我市大气环境各项指标较2015年改善明显,其中PM2.5下降29%、PM10下降4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上升8.5%,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优值,大气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全市碳排放强度下降21.5%,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十三五”期间,宣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全省第一,32个国、省、市控地表水断面中,28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20个断面水质优于省定目标,其中7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从“十二五”末的71.4%上升至2020年的85.7%,圆满完成省对市约束性指标考核任务。
这是生态文明创建硕果累累的10年
我市始终坚持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为了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引领全市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宣城样板,市委市政府做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重要决定。经过全市上下的艰苦奋斗、真抓实干和精诚合作,我市于2017年首创首成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当时全国仅有的9个地级市之一。同时我市始终坚持自下而上,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工作原则,推行全域创建,各县市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本地区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全市上下硕果累累。截止目前,我市仍是全省唯一的地市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也是全省唯一一个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省级全覆盖的地区;全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共15个,我市独占4个;全省“两山”创新实践基地5个,我市1个,仍以拥有五个“生态文明”国字号的成绩,持续领跑全省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这是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全面提升的10年
宣城市环境局严格实施定期调度、通报制度,不定期组织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督查工作。开展常态化拉网式排查,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四项清单”,严防生态环境领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2016年以来,中央及省共交办该市1114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989个,完成率88.8%。其中应于2022年完成整改问题共135个,现已完成整改94个,验收74个,符合整改时序进度要求。“十三五”以来,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605起,其中查封扣押案件163件、限产停产案件12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00件,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1件,累计罚处金额1.04亿元;排查“散乱污”企业1254家,完成整改1224家。
这是绿色生活环保理念深入人心的10年
这十年,美丽宣城更绿色、更文明,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已成为人们自觉的追求。我们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行绿色办公,优先选择绿色出行,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实施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促进作用,鼓励、引导民间环保组织有序参与,发展壮大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同时,持续面向公众开展常态化、特色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氛围。聚焦“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周、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环保宣传“十进”、新闻发布会、环保主题征文、广场宣传等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宣教活动。组织社会公众参观辖区环保设施,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全市人民关注生态、追求生态、保护生态的氛围日益浓烈。
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新使命召唤新作为。展望“十四五”,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场污染防治攻坚战,脚踏实地,踔厉奋进,以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宣城样本,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