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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解除“限高令” 法外有情暖民心

2022-09-03 14:56:53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曹开发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晋军记者曹开发)“您好,我是安徽省白湖监狱民警,我们这有一名服刑人员马某即将刑满释放……”近日,宁国市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了来自安徽省白湖监狱民警的电话,沟通协商马某刑满释放衔接工作。

马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决生效后,马某一直未缴纳罚金及退赔,案件移送执行。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马某尚在监狱服刑,且其户籍地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疫情原因,执行干警无法前往开展执行。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马某名下财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查询,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将马某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

近日,执行干警接到狱警电话得知,被执行人马某刑满释放后需乘坐飞机回家,但因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机票,特向法院申请临时解除被执行人马某限制高消费措施,待购票成功后再予以恢复。执行干警了解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依照相关规定,可以对马某采取单次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遂要求安徽省白湖监狱出具相关书面函件。执行干警收到安徽省白湖监狱邮寄的“关于申请单次解除马某限制高消费的函”后,当日便解除了马某限制高消费措施,狱警顺利帮助马某购买了返乡机票。

法不容情,但法不外乎人情。宁国市法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始终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人性化、灵活的执行措施,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若被执行人有遇特殊、紧急情况,法院在依法的前提下给予绿色通道,充分彰显了宁国市法院的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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