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杨雪 赵永莉)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兄弟法院协作执行机制,10月12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寿县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将田家庵区执行局在集中行动中查扣的寿县法院首轮查封车辆顺利拖运回寿县法院处置。
在该车辆所涉吴某诉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在2015年7月20日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吴某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5个月,月息2%。双方达成合意后,吴某于2015年7月20日将本金5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李某的账户。2015年7月21日,双方就借款补签了合同。到了还款日期,李某未按时偿还本息,吴某在多番催要无果后,无奈将李某诉至田家庵区法院。案件受理后,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李某需在2018年6月15日之前付清吴某本息共计65万元。但李某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遂吴某申请强制执行。
田家庵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责令李某履行还款义务,李某仍拒不履行。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并在之后的“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中将李某名下一辆奔驰牌轿车依法查扣到院。经查询,该案涉车辆为寿县法院首轮查封,田家庵区法院是轮候查封,在与寿县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后,10月12日这天,寿县法院执行局将该车辆拖运回寿县法院。
此次与兄弟法院间的执行联动,彰显了法院干警一家亲的行动精神,在助力执行提质保效的同时,也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共同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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