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记者 祁琳)10月11日, 记者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 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调整部分社会救助及补贴标准。根据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合肥市城区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63元,县域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43元。
据悉,城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9467元/年/人(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6802元),县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3151元/年/人(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766元),照料护理标准调整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9900元/年/人、5940 元/年/人、792 元/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6930元/年/人、3960元/年/人、524元/年/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2360元/月/人;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整为259元/月/人;三、四级调整为173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整为259 元/月/人;高龄津贴调整为80~89周岁老年人115元/月/人,90~99周岁老年人230元/月/人,百岁以上老年人580元/月/人。
凡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于市场星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或者掌中安徽”,违者本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