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赵鹏程) 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决策部署,以“一改两为”实际成效促进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提升,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根据省、市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实施方案,合肥市肥西县实施缴费单位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
缓缴单位的界定为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地市,缓缴对象主要为参加县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时间为从2022年8月份开始,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对上述单位缓缴3个月的职工医保缴费,已缴纳2022年8月职工医保费的单位可相应顺延一个月,缓缴期结束后,缓缴单位需于缓缴结束次月一次性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费。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在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职工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参保职工在缓缴期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确保费用“应报尽报”、待遇“应享尽享”。
同时,为方便企业办理缓缴业务,实行“免审即享”,纳入缓缴名单的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提出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最大限度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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