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月1日召开的宿松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6月份,该县地表水环境总体稳中向好,达到目标考核要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显示,水源地水质优良,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十四五”期间,国家和省、市在宿松县设置3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和3个地表水省控断面。国控考核断面分别为龙感湖湖心(皖)、大官湖和黄湖,其中大官湖、黄湖水质考核目标为Ⅲ类,龙感湖水质考核目标为Ⅳ类;省控断面分别为二郎河入湖口、凉亭河入湖口及钓鱼台水库,水质年度目标均为Ⅲ类。
通过1-6月份监测结果来看,宿松县地表水环境总体稳中向好,达到目标考核要求。龙感湖国考断面1、4-6月份为Ⅲ类水,2、3月份为Ⅳ类水,主要指标总磷均值为0.054毫克/升,较去年同期下降31.6%;大官湖国考断面5月份为Ⅱ类水,3、4、6月份为Ⅲ类水,1、2月份为Ⅳ类水,主要指标总磷均值为0.041毫克/升,较去年同期下降8.9%;黄湖国考断面4、5月份为Ⅱ类水,1、3、6月份为Ⅲ类水,2月份为Ⅳ类水,主要指标总磷均值为0.047毫克/升,较去年同期下降21.7%。二郎河、凉亭河及钓鱼台水库省控断面每月均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对于群众最为关心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该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通过1、2季度二郎河和钓鱼台水库(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显示,水源地水质优良,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关于“万人千吨”水源地,通过1、2季度宿松县23个“万人千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水质总体良好。仅佐坝乡饮用水源地1季度总磷指标和五里乡水源地2季度高锰酸盐指数指标略超地表水Ⅲ类水标准,其他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另外今年1-6月份,宿松县城区空气质量总体稳定。PM10均值为6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69微克/立方米)下降10%;PM2.5均值为39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38微克/立方米),基本持平;空气优良率为85.1%,较去年同期(88.4%)下降3.3个百分点。其中空气优良率下降和PM2.5基本持平主要系1月份江淮地区静稳天气频发,加之宿松县城区三面环山的不利地形,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所致。(熊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