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风景名胜区位于蚌埠市东南部,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为加强龙子湖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2016年,该市人大常委会制订了《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并于同年5月1日颁布实施。据悉,该《条例》是蚌埠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龙子湖景区的“护身符”,有利于推动景区的依法管理、规范管理、有效管理。
经过四年的管理实践,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今年5月1日公布实行。11月18日下午,蚌埠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就《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特发布经开区贯彻落实《条例》,依法加大龙子湖景区管理保护力度,推进龙子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情况。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条例》实施以来,该区从景区管理处的机构组建、制定印发《龙子湖景区综合管理提升实施方案》、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对景区进行规范管理机构运作,为加强景区保护、管理、利用提供有效保障。同时,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景区防火和游览公共安全防线扎紧扎牢,景区建设及重点项目审批严格执行规划与《条例》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经开区管委会党政办主任汪洋表示,在今年及“十四五”期间,经开区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对照4A级景区的建设、管理标准,实施“两轮驱动”,全面加快龙子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及环龙子湖重点项目规划建设,全面开展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综合管理提升行动,切实把龙子湖的山水资源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保护好,努力把龙子湖景区打造成为景色优美、设施完善、秩序良好、管理达标的国内一流景区。
阮文婧 何文燕 市场星报 安徽财经网 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