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讯 (www.ahcaijing.com)9月14日上午,蚌埠市中院联合怀远、五河、固镇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旨在让公众了解三个县法院自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特色做法、取得实效,通过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向社会传递人民法院坚决打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信心和决心。
怀远县法院:聚力联动攻坚执行
怀远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确保按期完成各阶段任务,今年4月,我院及时制定《关于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成立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领导小组,院长领衔挂帅。院领导每人负责包保一个执行团队,负责常态化督查联系所在执行团队攻坚开展情况,抽调精兵强将组成5个执行攻坚团队,配备执行车辆6台。进一步完善了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设立执行指挥、查控、案件信息管理、网络拍卖四个职能平台,实现与执行现场的实时数据传输、实时调度和指挥功能。建立执行案件日调度、周研判、月通报、季总结机制,对执行质效、执行综合管理、第三方评估指标进度实行挂图作战。签订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
聚力联动攻坚执行不松懈。在县委政法委协调支持下,建立完善了公、检、法三家机关协作打击拒执犯罪机制。去年5月,率先在蚌埠市成立公安机关驻法院警务室,负责协调查找控制被执行人、查找控制车辆、当事人身份信息查询的相关工作。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1320人次,协助拘留被执行人15人,扣押车辆4辆;依托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平台查找被执行人12件12人,执结案件11件,其中7件是县检察院检察监督的职务犯罪罚金执行案件;县住建局和国土局协助查询被执行人房屋和土地信息860人次,其他相关部门对我院执行工作也予以支持配合。
致力落实“八个一批”不含糊。攻坚战开展以来,一批重点案件得到突破,今年5月,先后受理鲍集镇政府和国土资源局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县委政法委的关注协调下,该两起案件成功执行完毕。信访积案化解一批,化解最高法院挂牌督办信访积案2件,最高院挂牌督办的江淮酒业案和唐国福信访案均被最高院核销化解,刘英申请执行唐集村、唐中连等返还土地纠纷案等信访案件得到执行结案。失信名单公布一批,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55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2890人次。拘传被执行人72人,对拒不履行、拒不申报财产的104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有91名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6件6人,对4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案件予以立案。
为了确保“江淮风暴”攻坚打出声势,打出声威,我院主动出击,规模化团体作战,相继组织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雷霆出击行动、城际行动、三镇突击、边镇聚焦行动等一系列专项集中行动,共拘传老赖60名,拘留21人,有效执结案件56件,执行到位261余万元,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0余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检察院派员监督、见证集中执行,受邀媒体全程跟踪报道,详实记录“阳光下的执行”。
两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史某与陈某间物权保护纠纷
申请执行人史某是被执行人陈某的祖母。被执行人陈某某利用为申请人史某办理房屋拆迁安置登记手续的便利,取得拆迁安置房后一直占据该房产,拒绝史氏的入住。史氏多次要求被告返还房屋均遭拒绝。后怀远法院判决陈某返还史某的房产,陈某一直未按判决书履行。
我院执行局在接手该案后考虑到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的亲情,曾多次做陈某的工作,希望他能主动腾退房屋。陈某也貌似配合的两次出具保证书,但迟迟不实际返还。法院遂决定对其司法拘留,但陈某依然和执行法官虚与委蛇,在仅仅收拾了少量床上用品后谎称已腾空房屋,试图拖延时间。见此情景,执行法官果断将其送入拘留所,打破了其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强制其履行返还房屋义务。果然,在拘留的第二天,执行法官接到陈某父亲的电话称房屋已全部腾空。执行法官当即前往诉争房屋查看,只见房屋内家具陈设已全部搬空,甚至电源插座也被拆走,房屋几乎成为“毛坯”房。至此,年事已高的申请人取回了自己的房屋,案件件顺利执结。
案例二:常某与龚某、沈某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常某和龚某、沈某间民间借贷案件经怀远法院判决常某应还龚某、沈某借款共计3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经过网络查控没有发现其名下有足够的能够履行债务的财产,只能将案件执结的希望寄托在对常某的司法拘留上。申请执行人沈某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常某将会出现在某咖啡厅,执行法官一行立即出击将常某拘传。在法院的执行询问室,常某反复强调自己没有钱并打电话联系了自己的母亲。常某的母亲得知儿子被拘传后赶到了法院,向法官讲述了自己的这位儿子的种种挥霍事迹。常某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父母都是生意人,常某从小就大手大脚花钱惯了。例如花十五万元买一块车牌,全款一百多万买奔驰车甚至花上百万谈女友等等。在说完上述“光辉事迹”后,常母表示自己虽完全有能力替其子常某还钱,但不会这样做。她希望通过这件事让常某明白作为成年人应对自己做的事负责的道理。最终,常某因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被司法拘留十五天。在被拘留的第七天,常某向其朋友借钱偿还了上述债务。被释放后常某表示以后一定洗心革面,尽快从债务中脱身。
典型意义:执行程序中的种种强制措施,不仅具有惩罚醋精履行作用,亦具有教育和引导作用。从长远来看,教育作用对社会诚信风气的养成具有更大的意义。
五河县法院:加大打击力度,充分体现执行工作强制性
“江淮风暴”开展以来,五河县人民法院按照“四个基本”总体思路,强化改革创新,着力规范执行行为,推动执行工作逆势而上。举全院之力,全力以赴、全力攻坚,取得阶段性战果。
合理调配执行力量,确保执行工作运行顺畅。全面落实执行人员编制、配齐配强执行队伍。我院现有编制92人,在职在编干警82人。目前,执行局实有人员26人(其中在编人员18人,占编制数21.95%。
根据队伍的现状,及时调整执行团队组成人员。建立“两队一中心”。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法警+驾驶员”模式,组建浍南和浍北两个执行团队,合理分流案件,确保人力物力集中,一个片区办案,一个方向查人找物,大大提高了实际工作效率;按照“局长+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驾驶员”模式,提高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水平,内挖潜力,强化立、审、执配合,依法为当事人办理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外地法院事项委托、执行局内部事项集中办理,确保案件顺利执行、全国法院系统统一配合的运行机制落到实处。
聚焦重点难点,按照“八个一批”工作要求全力推进。突破一批重点案件。成立专案组加大执行力度,限期办理涉及五河县沱湖度假村、蚌埠畅达公司、五河县汉白玉米业有限公司、王志、李美林(原大志中学实际投资人)等6宗系列复杂案件76件,为其他关联案件打开突破口;加速办理城南园区8家“僵尸企业”涉执案件,涉及标的9000余万元,我院采取有效的查封措施,及时进入资产评估、拍卖程序,确保有财产案件得到执行。目前,2家企业资产经网络拍卖后,以抵付给权利人清偿债务,执结案款1600余万元,尚有3件正在网络拍卖之中,另有3件也在评估程序。
标定一批执行不能案件。建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台账,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475件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将一批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执行程序。
移送一批“执转破”案件。认真落实“4.26”全国法院“执转破”会议精神,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情形的涉企业的执行案件,及时移送破产审查,按照破产程序办理。目前,已经进入破产审理阶段1件、经市中院审查同意指定执行1件。
发布一批失信名单。继续加大惩戒力度,在数量、批次、范围上进一步扩大,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无生存空间,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加大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惩戒力度,确保被执行人及企业法人全部纳入名单范围之内。截止到目前,共发布失信人907人次,同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3079人次,
加大打击力度,充分体现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符合拘留条件的坚决拘留;对符合拒执罪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以来,共司法拘留45人,向公安机关移送5例涉嫌拒执罪案件,其中公安机关立案受理2件2人,2件正在按程序办理,1件1人已被我院按照非法转移查封财产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开展一批特色执行行动情况。一是集中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清理活动。对180件涉民生案件集中攻坚,确保民生类案件得到及时解决;二是针对标的额2万元以下的393件(含部分民生案件),移交专人集中攻坚。先后开展“凌晨行动”、“雨夜围堵”、“麦芒追赖”等集中执行行动,目前已执结该类案件302件,对部分未结案件,确保年底全部结案。
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切实发挥好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在县委领导下,及时化解全县涉党政机关案件12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在县政府和教体局推动下,及时化解涉25件学校案件,在县政府和有关乡镇调度下,集中清理涉村民委员会50件;经国土局授权,完成不动产信息查询系统的延伸工作,目前,我院在指挥中心即可足不出户完成不动产的线下查询,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积极申请救助资金,切实加大对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司法救助范围和数量,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目前,我院共救助7件,发放救助资金7.7万元。
狠抓执行宣传工作。在县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县电视台连续3次跟踪报道县法院执行工作,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照片、生效裁判文书等75人次,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积极拓展公布范围,充分利用互联网、青年圩广场LED大屏幕、银行网点广告宣传屏、农村集贸市场以及五河人、县党政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了75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目前,已有12人(案)主动履行义务,6人(案)达成和解协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典型案例一:被告人蒋国荣因涉嫌犯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五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中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一审判处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目前,该案在二审之中。
典型意义:通过打击拒执犯罪,有力的维护了生效裁判必须得到执行的法律权威和社会价值。
典型案例二:集中清理园区“僵尸”企业8件, 针对工业园区部分企业长期停产、债务缠身、资不抵债等情况,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下,我院采取有效的查封措施,及时进入资产评估、拍卖程序,确保有财产案件得到执行。目前,2家企业资产经网络拍卖后,以抵付给权利人清偿债务,执结案款1600余万元,尚有3件正在网络拍卖之中,另有3件也在评估程序。
典型意义:通过该类案件的办理,使“僵尸”企业依法推出市场机制,盘活了有限的土地资源。
典型案例三:王志、李美林(原五河县大志中学实际投资人)等34系列案件,涉及案件标的约6000万元。该案涉及34位申请执行人。由于该案涉及人数多,影响大,当事人情绪激动。我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果断采取保全措施,对王志、李美林在利辛在大志中学的49%股份进行了保全。案件经过审理,进入执行后,我院执行干警先后多次到利辛县大志中学进行执行,但由于涉及教学单位,在当地法院配合下,目前,已开展资产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待评估结论出来后,我院将依法对股权进行拍卖。预计对该批案件将会有一个妥善的处理结果。
典型意义:通过股权的评估、拍卖,即便是无法变现,申请人的权益也会以股权抵付的方式得到一定的保护。由于该类案件均为民间借贷的形式引发,投资人被高息所引诱。在此,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朋友,投资须谨慎,不能盲目跟风,千万不能被所谓的高息所引诱,否则,你的财产可能会“打水漂”。
去年,五河县法院执行局原负责人因严重违纪违法受查处,不仅法院造成恶劣影响,也给破解执行难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局面。面对窘境,“江淮风暴”以来,该院党组紧扣中心工作,逆势而动,紧紧抓住人是第一生产力这一核心要素,建强执行队伍,激发战斗活力,全力扭转被动局面,一批富有朝气的年轻干警充实到执行一线。该院集中执行工业园区多家“僵尸”企业案件,富有特色成效,希望朋友们重点围绕这些进行宣传,需要深入了解的,请跟五河县法院执行局的负责人联系,联系方式我会给大家提供。
固镇县法院:执行攻坚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今年4月份,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吹响以后,我院举全院之力,乘势而上,以“老赖一日不除,执行战火一日不熄”的决心,奋战于“固镇战场”,执行攻坚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江淮风暴”以来,我院对涉执案件精心梳理,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提升执行质效。先后组织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凌晨突击”、“清晨猎赖”、“周末去执行”等系列行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临执行现场进行监督、见证,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创新工作方式,将执行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一是加大惩戒力度,突破疑难案件。定期通过社会媒体、“两微一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用查封扣划账户资金、查封变卖资产,限制高消费、拘传拘留等组合拳,形成强大执行威慑。截至目前,共司法拘留90余人,查封房产83套、车辆101辆,录入失信被执行人1300余人,132人迫于惩戒压力,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或与债权人达成执行和解。二是推进智慧执行,创新工作模式。以执行案件信息查控、法院执行案件数据库等系统为保障,不断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实现对执行行动的音、视频同步实时直播和指挥。三是财产保全迅速,助力高效执行。注重培养干警“立审执兼顾”意识,从抓好诉前财产保全入手,为执行创造便利条件,以立审执协作配合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合力。
我院坚持“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全院一盘棋,一把手抓,全院上下形成合力,院长与班子成员、各庭室负责人与干警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和保密协议,确保层层传导施压,落实奖惩制度,坚定必胜信心,凝聚集体力量,“5+2”、“白加黑”,每日一通报,每周一调度,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确保底数清晰、因案施策,严防和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固镇县法院注重社会面宣传工作。组织干警利用周末、节假日时间,通过发放宣传单、讲解宣传展板、接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执行工作;在县城法治宣传广场,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活动过程中,对围观群众现场释法,让人民群众了解、理解、支持执行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案例一:蚌埠地区首起“执转破”案
安徽国盛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公司)是典型的“僵尸企业”,早已资不抵债,但仍未被“宣告死亡”,直接导致债权人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也无法继续推进。
6月25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对国盛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正式立案受理,指定有资质的律所为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期间,共有三家国盛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23万余元。经该院执行局和管理人调查核实,未发现该公司任何财产线索, 9月5日,法院裁定宣告国盛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从收案到结案历时两个半月,高效化解了各方矛盾,成功处置13件执行积案,涉及执行标的额220万元。
典型意义: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资不抵债、执行不能的“僵尸企业”成为这场攻坚战的拦路虎之一,“执转破”也成为化解该类案件的有力手段。此案中,法院通过“执转破”,将该案退出执行导入破产程序,有效节省执行办案力量,高效维护债权人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例二:儿子被故意伤害致死,儿媳卷跑128万赔偿金案
2014年9月,张某、董某的儿子张某被故意伤害致死所得赔偿金128万元,全部打入其儿媳妇曹某账户,后曹某携款躲藏。2015年5月,张某、董某无奈之下诉至固镇法院。后经法院判决曹某返还张某、董某31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曹某拒不返还钱款。2015年10月,张某、董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经网络查询,未找到曹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但发现打入其账户中的128万元赔偿金已被转移,通过信用惩戒、冻结银行账户等手段,曹某依然避而不见,不肯履行义务。2017年6月董某去世不久,我院将曹某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月22日,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柴湾派出所将其抓获。今年4月28日,曹某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曹某付张某11万元,张某自愿放弃其余款项,并对曹某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宣告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典型意义:在强制措施中,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按拒执罪处理,不仅可以有效促使案件执结,同时,对长期躲避执行、心怀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案例三:为27名农民工索要工资款案
4月20日上午,27名农民工集体来到固镇法院激动地将一面写有“为民办案、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的手中。
该案系一起涉民生的劳务合同案件,2015年,陈某、洪某两个班组共27人都曾是被告路某承包的固镇县经济开发区某工地的工人,工程结束后,路某以各种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款83395元。2017年7月14日,我院立案后迅速送达应诉材料,在法定最短期限内排庭审理,一审判决被告路某败诉,二审维持后路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路某却玩起了“躲猫猫”,最终,在执行人员多方努力下,成功对路某采取拘留措施,才得以将工程款顺利交到各位农民工手中。
典型意义:农民工挣得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这种钱容不得半点拖欠。法院高度重视该类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确保农民工的权利尽快实现。
固镇县法院在“江淮风暴”伊始,执行案件存量在全市法院排在第一,面对重重困难,该院党组“一班人”保持政治站位,坚定攻坚定力,紧紧发动干警咬紧牙关,戮力攻坚,弯道赶超,成效明显,如果在座的媒体朋友们感兴趣、要进行深度了解的话,请跟王局长进一步沟通。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是向党中央和全国人民作出的庄重承诺,是当前人民法院中心工作,是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如今,“江淮风暴”已成燎原之势,下一步,蚌埠市法院将牢牢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坚决打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 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