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路遇“开门杀”,索赔该找谁?是开门的乘客、开车的司机,还是保险公司?
2023年的一天,在上海奉贤区的一条公路上,董某驾驶着小客车由北向南行驶。坐在副驾驶的杜某有事要下车,董某随即将车停靠在了路边的非机动车道内。
然而,就在杜某开门下车时,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由北向南行驶,恰巧经过董某停车处。
眼见车门突然打开,潘某避让不及,电动车径直撞在了车门上,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造成全身多处骨折。
事故发生后,经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董某、杜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潘某不承担责任。
由于涉事车辆此前已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潘某就与董某、杜某及某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然而,几方始终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
协商无果,潘某就把杜某、董某以及保险公司等告上了法院。法院会如何认定各方的责任呢?针对类似事故中“谁来赔”“赔多少”的问题,裁判标准又是什么呢?说案例、讲法律,本期“说法”关注马路上的“开门杀”。(金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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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6/0524/c1008-40726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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