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建立初期,为了更好实现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管理以及维护国家领土安全,清政府专门设立了卡伦。卡伦是清朝在其管辖区域内关隘、要塞等处设置的一种特有的管理或防御设施,是清代独有的治理边疆、巩固边防之举措,是清代边疆治理和防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在维持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边防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宝音朝克图
何为卡伦
清人何秋涛称:“更番候望之所曰台,国语谓之喀伦,亦作卡伦,又有称卡路、喀龙者,皆翻译对音之转也”。“卡伦”一词具有狭义和广义两种涵义。狭义之“卡伦”为“哨兵”或者“岗哨”“哨所”。从这一角度来说,卡伦类似于古代的“堠”(烽堠、烽火台),即指瞭望和侦察敌情的设施或哨兵。古代北方匈奴、突厥、回纥、蒙古等民族的相关文献中也留下了“侦探”“哨马”“哨骑”“哨探”等相关记载。
广义之“卡伦”是清代治边和边防中的一种特殊设施,其职能极其广泛。卡伦可分为内地卡伦和边境卡伦,内地卡伦为维护境内各项秩序而设,而边境卡伦则主要为确保边境地带的安宁,防御境外势力之侵扰而设。当时,边境卡伦的职能极为宽泛,除了边防的职能外,又有稽查贸易、征收赋税、稽查游牧、警卫或封禁矿山等物产、稽查盗窃、查拿逃犯、传递文书,甚至具有处理边务等诸多职能。
卡伦按照类型亦分为常设、移设、添撤卡伦,正如史料记载:“历年不移而设有定地者是谓常设之卡伦”;“住卡官兵,有时在此处安设,有时移向彼处,或春秋两季递移,或春冬两季递移,或春夏秋三季递移者是谓移设之卡伦”;“其地虽有卡伦,而有时安设,过时则撤者,是谓添撤之卡伦”。
卡伦的设置与管理
根据现有文献记载,清代卡伦设置至少在康熙年间已经出现,之后伴随清朝始终。康熙十三年(1674年),理藩院就已规定:“出卡伦逃往外国之人,如追时不曾抗拒者被获之日将为首一人斩,余绞。”自清前期始,清政府在东北、北部、西北等边疆地区陆续设置了众多卡伦。
在清代,卡伦官兵被派遣到卡伦执行巡逻称为“坐卡”。卡伦官兵坐卡期间的任务则因地而异,各有侧重。以边境卡伦为例,其任务包括巡查该卡界内有无中外边民私自越界、经商,有无外国人越界居住、开垦、放牧、采矿或打草、狩猎等行为,查验往来行人有无合法执照和其去向及目的。若遇可疑之人即行捉拿,送卡官,呈报有关部门处理。
严格的卡伦管理制度,是清代卡伦延续两百余年的重要制度保障。清朝政府对卡伦的设施与管理十分重视,从中央到地方制定了一套完整而严密的管理体系。坐卡官兵要拣选熟悉该卡伦巡逻范围内的地形、居民、通道等情形之人,坐卡兵丁人数一般少者几人,多者几十人。坐卡实行轮班制,一般有“一月一换”“两月一换”“三月一换”“一年一换”或按气候变化派驻或撤回等不同周期。轮班官兵要及时到达指定的卡伦接班,坐卡期间不得误期、旷职或疏于检查。
此外,上级对卡伦官兵的执勤情况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史称“巡查卡伦”,从中央到地方层层监督、逐级落实,并在《理藩院则例》中定有相关奖惩条款。就巡查内容来看,首先,要巡查驻卡官兵所用兵器等是否齐全、完好,有无旷班或擅自离岗,巡查记录和汇报情况是否属实,卡界内有无越界等非法现象。其次,要巡查会哨木牌情况,即要求邻卡官兵在鄂博会哨时互换木牌,并将另一块木牌挂在鄂博上,当作每次完成巡逻会哨任务的凭证,以期杜绝“徒具其名,驻卡充数”。就巡查层级来看,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严格的制度规定。其一,清朝政府直接派卡伦侍卫等专员对各卡伦进行巡查。其二,清廷令将军等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定期对所辖卡伦进行巡查。例如,规定每届新任乌里雅苏台将军到任后要立即亲往巡查所属卡伦,每隔三年再查一次。其三,将军及其所辖地方长官分别依次令各自下属地方长官定期巡查各分管卡伦。又如,乌里雅苏台将军令科布多参赞大臣每年春秋两季对所管卡伦各检查一次,以此类推。其巡查的周期自上而下逐渐缩短,巡查次数逐步递增。
卡伦的历史作用
总的来说,卡伦是清朝特有的一种防御、管理设施,它在清代的社会治安、生产、资源管理,以及边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等方面都曾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卡伦实现了清政府对边疆游牧部族的有效监督。清代,在东北的呼伦贝尔以及漠南漠北和西北等地有大片草场,在此有众多部族从事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经济。清政府为这些地区的各部分别划分了牧场,并严禁彼此越界游牧。为了避免彼此争夺牧场发生纠纷,这些地区的一些卡伦就担负了管理各部落游牧、禁止各部擅自越界放牧的任务。为管理境内各部落以及卡伦线以外游牧部落的放牧活动,清政府除了设置常设卡伦之外,还根据游牧经济的特点,在牧场周围设置一些移设或添撤卡伦来监督和管理那里的游牧活动。这一点突出体现了卡伦在边疆地区稽查或监督游牧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卡伦在边疆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查拿逃犯是清代各地卡伦共有的职能。这里所指的“逃犯”含义较广,包括被遣到边远地区服役者、越界出走者、具有各类罪行在逃者等。除了拿获越国界出逃的人犯外,卡伦也承担稽查和抓获境内流窜的各种犯人职责。如在伊犁城北塔尔奇一带及伊犁河渡口设置的七处卡伦就是专为“贸易哈萨克并稽查逃人而设”。同时,各地卡伦还承担着防范或制止盗窃及抢劫等违法行为的职责。此外,清政府对一些地区的矿产进行封禁,严禁私采。为了防范擅自开采各类矿产,清政府在一些矿区附近设置卡伦进行监视,故这类卡伦就具有了监护矿山的职能。卡伦上述职能,在维护边疆地区社会治安、维持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卡伦确保了边疆地区商品经济有序发展。稽查贸易是清代卡伦的一项重要职能,卡伦的这一职能还具有管理清朝境内贸易和边境贸易的双重性。由于清政府对东北地区人参、貂皮、东珠以及木材等特产资源实行封禁政策,对相关贸易事务进行严格的管理,因此,在交通要道设置卡伦、查验过往商人是否持有合法许可证件、查拿非法商人、稽查贸易自然成为卡伦的重要任务。一些卡伦甚至还代行征收赋税、检验税票的职责。此外,在中俄边境贸易方面,雍正六年(1728年)议政王大臣奏定,把库克多博卡伦作为指定的中俄交易地点和入境关口,并规定每年春秋两季在此进行贸易等。这些职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边疆地区贸易秩序、促进了中外经济贸易交流,对确保和推动边疆地区商品经济的良性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卡伦在保障边境安全、维护国家统一方面作用明显。驻守、巡查边界是清代边境卡伦的主要职能,也就是说,防御外国军事势力的入侵或境外民众越界骚扰,守护边界,保证领土完整是卡伦的重任。清政府极其重视卡伦在治理边疆和巩固边防中的地位和作用。清朝驻卡官兵除时刻监视卡界外牧民越界放牧之外,还负有防御外国势力经过边地牧区进入清朝境内的职责。此外,卡伦还曾助力清政府平定内乱。具有进军和防守等鲜明军事设施性质的卡伦,就曾在乾隆平定准噶尔部等西北叛乱,进而维系大一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清一代,较为完善的卡伦体系在辽阔的边疆地区构建了一道确保边疆社会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有力屏障,促进了多民族统一国家的顺利发展。
热线电话:0551-62620110
举报电话:0551-64376913
举报邮箱:35986122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