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应急管理部11日预拨2.7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其中,预拨2亿元,支持辽宁、吉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等6省(区)开展防汛救灾工作;预拨7000万元,支持甘肃、内蒙古、陕西3省(区)做好抗旱救灾工作,重点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等问题。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11日预拨2.7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其中,预拨2亿元,支持辽宁、吉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等6省(区)开展防汛救灾工作;预拨7000万元,支持甘肃、内蒙古、陕西3省(区)做好抗旱救灾工作,重点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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